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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 :2018-01-10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中共湛江市委 湛江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意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根据《湛江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湛府法治办函[2017]39号),现将我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今年以来,我市加大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全面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设立、实施和监督管理,公布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责清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和价格形成的干预,有效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湛江市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规定以及《吴川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管理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事后备案等工作,确保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可行,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所有规范性文件都经过市法制局审查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是否增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是否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召开专家座谈会、论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研究论证,形成规范性文件初稿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吴川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今年以来我市共审查了《吴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本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吴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湛江国际机场(迁建)项目新增规划用地监控管理的通告》《吴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国际机场(迁建)项目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房屋面积计算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吴川市个人自建自住房屋管理规定》等共4件规范性文件,并上报湛江市法制局及吴川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吴川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规定市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范围和权限。一是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凡是未经市法制局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或者作出决策;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二是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10月31日我市出台了《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吴委办[2017]94号),推动党政机关、镇政府(街道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检查。

  (四)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根据省行政执法证管理系统更新和省法制办要求,凡是持证人员都必须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在网上考试合格后才能申领执法证。我市先后派出法制局两名同志到湛江市法制局学习执法证网上综合考试系统操作,并组织公用事业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卫计局等单位开展学习培训和网上考试,审查公用事业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卫计局、国土资源局、公安森林分局、环保局、经科局、住建局等单位持证人员的人事档案,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

  (五)全面推进政府政务公开。一是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和会议办理程序,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定期开展督查,并向市主要负责同志年汇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二是加强对政府网站的日常监管,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优化政府网站结构布局,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水平。同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六)完善监督机制建设。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吴川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吴川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吴川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十条禁令》、《吴川市政府部门限期办结制实施办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法院和检察院的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并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及判决。

  (七)公平公正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一是坚持全面深入调查研究每一个信访案件,认真查明事实,耐心细致做好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思想工作,妥善化解了一大批信访案件和行政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和作出复议决定,行政复议得到依法受理和按时办结。今年以来,我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6宗,其中维持8宗,中止审理1宗,撤销6宗,正在审理8宗,不予受理3宗。三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做好举证答辩,力争每件诉讼案件都有过硬的证据支持,使政府的权益得到合理维护。一年来我市共代理政府参与诉讼32宗,其中,行政案件29宗,民事案件3宗。行政诉讼得到法院维持20宗,撤销6宗,正在审理3宗,胜诉率达70%。

  (八)强化法治教育培训。一是认真贯彻《吴川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在政府常务会议上组织相关领导学习法律知识。今年我市制定了《2017年度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主要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二是组织网上普法考试。通过湛江市干部在线学习网站,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参加无纸化普法考试。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在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足,开展工作力度不够。二是个别单位仍存在吃、拿、卡、要现象。三是行政执法日常监督不到位。

  三、下步措施

  我市将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中共湛江市委 湛江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意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健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体系。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统筹规划、引领督导、部署落实、综合研究的职能作用。明确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主体,研究制定依法行政工作监督办法。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议事规则。实行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以及决策后评估的法定程序。拓宽听取意见渠道,探索建立公众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实现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常态化。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

  (三)贯彻《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探索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落实措施,督促各部门完善细化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的部门制度性文件和行政执法纠错问责机制的部门制度性文件。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日常检查。对吃、拿、卡、要的违规现象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害群之马,严肃予以查处。


吴川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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